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張清 微信是時下流行的智能手機軟件,用“搖一搖”功能,將手機來回晃幾下,就能幫你找到附近正在使用此功能的人。不過,它在拉近人與人之間交流距離的同時,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。1月8日,記者從烏魯木齊高新區(新市區)人民檢察院瞭解到了一起借微信“釣魚”炮製的“強姦”案。
  2013年11月,丁某帶著15歲的“堂妹”小新向警方報案,稱小新被肖某強姦了。肖某被抓後大呼冤枉,警方以肖某涉嫌強姦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捕。
  檢察官審查案件時,發現丁某並非小新的堂兄,這起“強姦案”另有隱情。
  35歲的丁某系烏魯木齊人,與小新認識後,兩人發生了關係。
  隨後,丁某以買房缺錢為由,要求小新通過微信“釣魚”,待小新與對方發生關係後再敲詐錢財。按照丁某的指使,小新用微信“搖”到了附近的肖某。
  11月21日,小新來到肖某家,兩人發生了關係。當晚當晚來到肖某家,自稱是小新的堂兄,威脅肖某賠償小新100萬元“青春損失費”,肖某表示沒錢,丁某又降至30萬元,肖某隨後藉機逃脫。
  丁某見敲詐不成,領著小新到公安局報案,並以“堂妹監護人”的身份,為小新被肖某強姦作證。此後,丁某得知肖某的父親從內地來烏處理此事,三番五次給肖某的父親發短信,讓其拿30萬元“私了”。
  最終,小新說出了受丁某指使對肖某進行敲詐勒索的真相,而丁某卻逃之夭夭。
  12月31日,烏魯木齊高新區(新市區)檢察院對肖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,並通知警方對涉嫌敲詐勒索和誣告陷害的丁某立案偵查,實施抓捕。
  目前,肖某已被釋放,公安機關正在追捕丁某。
  記者獲悉,烏魯木齊高新區(新市區)人民檢察院2013年共辦理由微信、QQ等手機聊天軟件引發的詐騙案、強姦案二十餘起。僅去年12月,該院就辦理了3起因微信交友引發的強姦案。
  辦案檢察官表示,隨著網絡交友的增多,此類詐騙案件也隨之呈上升趨勢,希望通過這些案例提醒公眾:微信用戶最好將微信設置為“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”,或將陌生人“拉入黑名單”;公眾在使用微信時,特別是女性不要輕易與陌生人見面,如果對方提出借手機、借錢,要三思而後行,防止上當受騙;一旦遇到不法侵害,應大聲呼救,同時立即報警,盡可能準確提供對方的年齡、身高、口音等體貌特征,配合警方開展調查。  (原標題:微信“搖一搖”騙局增多 男子操控女友“釣魚”斂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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